计算机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含直博生)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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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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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免生攻读我院硕士(含直博生)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免试硕士(含直博生)研究生招生。 二、接收专业与招生指标
注:我院硕士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以实际下达为准。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分批次组织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其他批次复试会另行通知,具体以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第一批资格审核时间:9月24日上午9:00开始 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25日上午8:30开始 2、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复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应妥善保存。 3、申请条件 参照学校推免通知。 4、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 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 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 (1)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学科(专业)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复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40%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3)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复试成绩的排名确定。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顺丰快递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学院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秘书,0571-85290795,310023,政审表、导师双选表等原件同时寄出),体检单须有体检“合格”字样的结果,照片和体检结果2处均需加盖体检单位红章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过程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联系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六、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571-85290703 七、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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