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求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工大计算机(软件)学院〔2025〕13号.pdf
本版本适用于2025级全体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