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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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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日制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各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本季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0〕19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各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根据学院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评。 4、如果学位论文涉密,请提前告知。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有所改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5、符合学院【2010】17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与答辩的有关规定》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填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学院规定执行。 6、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学院办公室(计算机大楼A416)研究生秘书处。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安排参加下一次论文送审。
二、论文盲审前工作安排(10月25—11月9日) 10月25日~11月6日,学院将核对申请参加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信息,并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要求等进行审查,录入和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学院撤销该申请者的申请。具体参照浙工大研【2010】1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1】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08】12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定。 论文盲审前工作安排及所需材料如下: 1、《答辩资格审查表》一份 全日制研究生请于11月6日至11月9日13:00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 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 (2) 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 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 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不存在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 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个人和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研究生学位申请群: 161235815,请各位参加答辩的同学加群,按要求修改群名片。 2、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及小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一套(纸质稿,附答辩资格审查表后)。每位研究生必须填写《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附上证明材料:已发表的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或已录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小论文打印稿和电子稿。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注明:导师第一,二导师第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符合《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学院预审盲评论文1份(PDF版)。论文不得出现作者及导师姓名等有关信息。盲评论文中删除致谢栏内容,列举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即可。学院教学督导组将对盲评论文进行预审。 4、根据《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对论文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自查评阅分数在90分以上。 以上2、3、4中,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盲评预审PDF格式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班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panx@zjut.edu.cn或qq在线传qq:252444679,附件名称形式为:“2019春季-专业班级-学位审核+申请人数”。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及网上评阅(11月10日-11月30日) 1、 论文查重 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需要安排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图书馆免费测一次,或其他渠道)。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一)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二)不通过。1.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和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和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2.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2、 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学生自查、导师审核、督导组督查) 关于学位论文格式,学校即将下发全校统一格式(另附通知),请参照并结合学院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执行,严格把关。督导组进行盲评论文预审,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填写《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及《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于审核结束后报送学院备案。 3、 论文送审评阅 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6:00前,1)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2)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导师最终定稿版,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3) 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4)学院对导师审核后的论文按要求递交学校送审。学院提交论文后评阅系统自动进行重复度检测,提交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5) 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 (盲审论文要求:a、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b、“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c、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 4、 提前答辩和延期毕业 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需填写《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1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所交材料及时间安排与其他同学相同。 未提出盲评申请、审查不合格及申请延迟答辩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院。 5、 盲评费用 盲评费用参照研究生管理文件规定执行。2009级后各专业毕业生未参加过论文外送盲审的同学,盲评经费由学院统一支付;已参加过论文外送盲审的同学,由个人承担。 四、盲评结果的反馈与处理(12月中旬) 1、研究生院及时将论文评阅情况反馈给学院,由学院向学生公布论文评阅结果。 2、学位论文评审材料全部回收,本次评审有效。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学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专家有一名不同意答辩者,需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原学位论文及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一式一份交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增补一名专家进行再评审,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增补专家意见仍然不同意答辩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两位及以上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推迟到下次答辩。 3、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论文答辩工作安排(12月) 12月中下旬,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参照学校文件规定,特别提醒: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准备材料由答辩秘书另行通知,学生根据通知准备相应答辩材料:5-6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表决票、答辩记录。在确定答辩日期后,请答辩秘书提前二天张贴答辩小组海报,海报格式见附件。 3、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补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及定稿后的博士论文一式4份、硕士论文一式3份交学院归档,优秀论文再增加一份。 4、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请把电子版材料:定稿论文(pdf和doc)、《学历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学位申请表》、《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已录用小论文,整理到以研究生自己“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命名的文件夹里,班长统一收齐后交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备份。 5、12月中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材料、《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及《申请学位暂停情况一览表》(各类表格见附件),学院于12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报送前请将学位审核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信息报送标准库请于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前上报研究生院(表格见附件)。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六、申请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必须提供) 1. 学位论文递交要求(纸质+电子稿) 1) 纸质博士论文(黄色封面)一式4份/硕士论文(白色封面)1式3份/ 推优再增加1份 (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是否涉密必须打钩,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 注:学位论文格式:“封面和原创性声明”格式全校统一,详见附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见2017版论文模板。 2) 论文终稿电子稿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文件名:论文题目(姓名).pdf或.doc,与打印稿一致,上交前请确认各版本论文可以正常打开)。 3)答辩通过一周内将学位论文终版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保持版本与以上一致。如系统无法上传,请反馈后台技术支持或联系研究生院王老师88320390协助指导解决。 2.《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并交电子稿一份。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模板准备好。 3.答辩记录表一张。(注:答辩记录人需具有中职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 4.表决票五张(具体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会人数来定,请各班长来办公室领取盖过学院公章的表决表及归档档案袋)。 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和小论文佐证电子稿一份。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注明:导师第一,二导师第一)。已发表的需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含杂志封面、目录、封底、正文信息页),SCI/EI/ES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已录用但还未发表的需交已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拿来核对)和小论文打印稿,并提交小论文电子稿。如期刊为SCI、EI等检索的请提供检索证明(图书馆检索或官网打印稿导师签字)。 6.学位信息报送标准库(详见附件)。根据代码手册将个人相关学位申请信息按照学历博士/学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分类填写校核后,电子稿上交存档。 7.《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并签名,照片用学信网上采集的电子照片,区分博士/学术型/专业学位分别填报。 8.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电子稿归档。 注:所有上交的电子稿请保存在以“学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班长统一整理好后在结束答辩申请学位前交研究生秘书存档(各班长请确认上交存档大论文word/pdf是否能正常打开,邮件发blj@zjut.edu.cn,如果文件太大请发边老师qq:57146566)。 七、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含当年春季、夏季毕业推优学生) 根据学校最新文件规定,请符合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推优大组答辩,符合学院优硕论文免答辩条件的同学请自主申请和说明。校优硕论文论文评选标准、院评选程序、学院大组答辩委员会安排、免答辩条件及推优材料报送归档通知如下。 l 评选原则、校优硕论文论文评选标准等,见文件规定 l 院评选程序 1. 本院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 导师同意并提出推荐意见; 3. 申请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小组论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 4. 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大组论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l 学院大组推优答辩委员会安排 时间: 地点:学院会议室(计算机大楼A401) l 优秀硕士论文免答辩条件 在小组答辩推优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硕论文免答辩: 1. 两位盲评专家均推优; 2. 有一位盲评专家推优,两位盲评专家评审成绩均不低于B,且在A类或SCI、EI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了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 3. 有一位盲评专家推优,且论文盲评成绩两个A。 l 推优材料报送及归档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稿; 2.各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推荐表格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以“学院排序+姓名+推荐表/简况表”格式命名文件,如“化工01+王**+推荐表”; 3.各被推荐人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凡在推荐表中填写的项目均需佐证材料一一对应),电子稿以“学院排序+姓名+佐证材料”格式命名文件,纸质稿和电子稿需一一对应; 4.各被推荐人学位论文最终版电子稿(pdf格式)一份,论文最终版电子稿以“学院排序+姓名+论文”格式命名文件; 5.各被推荐人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稿(pdf格式带水印)、答辩记录扫描件,以“学院排序+姓名+评阅书/答辩记录”格式命名文件。 以上材料请打包以“学院排序+姓名+博士/硕士”格式命名,与学位申请材料同时于12月10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预审。 特别说明:请当年春季毕业推优的硕士生在2019年5月30日前及时联系边老师补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当年12月份前获得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材料。
八、盲评、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进程 l 11月8日上午10点前:班长统一收齐交学院办公室A416资格审查表(签字有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清单》,交预审论文电子稿+申请学位人员清单+《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各1份(学号+姓名+专业.pdf)发panx@zjut.edu.cn或qq在线传qq:252444679,附件名称形式为:“2019春季-专业班级-学位审核+申请人数”。 l 11月8日-10日:学院研究生督导组论文预审 l 11月10日-12日:学院初审结果动态反馈及论文修订; l 11月12日-14日:学生上传论文终稿(pdf)到评阅系统,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及上报、电子检测结果反馈; l 11月15日前:学院审核和递交评阅系统论文,学院盲评并上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清单。 l 12月中上旬:校外专家盲审,及院送盲评结果返回校抽论文盲审结果返回。 l 12月20日前:各答辩秘书或学生上报本组《答辩情况汇总表》到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督导组; l 12月中下旬:各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 l 12月28前:学位审核申请材料公示、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的学位审核名单及推优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议; l 2018年1月初:校学位委员会学位审核,公示后授予学位; l 2月初:学生培养材料归档案馆(另:提供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单、学位申请表、学籍表原件由辅导员归学生个人档案); l 2月初: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凭离校手续、毕业材料上交齐全发放证书);
请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以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专业研究生相互转告,配合做好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谢谢! 附件列表: 1、学院关于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2、各类表格(学位报送、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汇总表、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相关表格,见20研究生院通知) 3、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 4、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 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6、海报格式 7、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 8、计算机、软件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情况汇总表 9、浙工大计算机软件[2010]17号:硕士论文答辩申请 10、答辩用表 11、论文格式规范(2017版) 12、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13、《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评阅系统使用手册 14、计算机-优秀论文推荐(2016版) 15、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与答辩的补充规定(浙工大计算机/软件[2012]15 号文) 1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申述表 17、答辩秘书工作规范-2016 18、归档注意事项 19、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20、2016-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学术成果要求 21、计算机学院关于2019年春季研究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性专项检查的通知20181106
2019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安排时间表
相关通知链接: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表格以研究生院通知发布的最新表格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