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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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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2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工业大学百门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教学改革项目:2015年之前未结题且未被终止的项目及 2016年的所有项目; 2.核心课程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 (二)组织 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研究生院抽查部分项目。请各学院确定项目验收时间后将各项目的验收时间表发至研究生院,以备抽查。 学院安排: 项目结题会议: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地点:学院会议室A411,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12分钟。 结题项目列表:
(三)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验收书》(见附件1)。 2. 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背景、思路和项目研究、实践的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预期目标完成清楚;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核心课程项目还应包含课程教学改革情况、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课程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学生选课人数及学生评价等。项目总结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8000字。 3 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4. 提交相关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四)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2018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结题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其他事项 1. 各学院(部门)要重视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审查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将视各学院(部门)的结题验收情况考虑所在学院(部门)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立项。 2. 研究生院视情况对于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项目进行终止,请相关学院重视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工作。 联系人:杨细银,联系电话:88320648。 二、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1.教改项目:2017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2.实践基地:2017年立项的校外实践基地和校内实验平台。 (二)组织 研究生教学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研究生院抽查部分项目。请各学院确定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后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时间表发至研究生院,以备抽查。 学院安排: 项目中期考核会议: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地点:学院会议室A411,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12分钟。 中期考核项目列表:
(三)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四)提交时间:2018年11月15日之前。 联系人:杨细银,联系电话:88320648。 学院联系人:边老师,85290136,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提交材料书面1份到学院办公室A416,电子材料发邮箱:blj@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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