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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fanglei
发布日期: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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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 学校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详见校网链接:http://www.rsc.zjut.edu.cn/2019/0103/c360a5518/page.htm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4.已聘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 初聘(转聘)教师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到计A416领取); 2.学历、学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请申请教师于1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计A416方蕾,联系电话:85290795,邮箱:fanglei@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