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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以及2013-2016年教育厅立项的未结题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cwj
发布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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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等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树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要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要提升高校专利布局质量和水平,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健全项目立项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二、项目类别、研究期限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共限额11项,计算机学院可申报1项。 研究期限:一般2-3年,起始年月以网上申报系统为准。 经费支持额度: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以及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3.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四、申报办法 1. 各学院、部门限推荐1项至科研院评审。各学院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择优排序推荐。 2.申请者需登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络申报平台( http://www.ky.zjedu.gov.cn/ ),进行网上填报,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1)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 (2)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因学院限项1项,请申请人7月7日(周二)前将项目一页摘要发至婉君邮箱,以便学院推荐排序,一页摘要模板详见附件6。 网上上报和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下午16点。 五、教育厅项目结题 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在2020年9月2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教育厅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1.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附件3)。 省教育厅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负责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份(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结题材料中发表论文须明确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结题依据。其中一般项目材料交高校结题,重点项目材料交省教育厅结题。 2. 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ky.zjedu.gov.cn/填报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 (1)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及成果附件; (2)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汇总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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