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25 浏览次数: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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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浙工大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简称:21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排课分工:研究生培养办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各学院安排专业课。

2、排课时间:全校性公共课预计7月初结束,学院专业课于研究生选课前结束,同时完成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信息录入工作。

3、排课要求:为提高研究生授课质量,鼓励开课单位小班化教学,针对专业学位课多于80人、专业选修课多于50人的开课课程须填写《研究生课程信息备案表》(需电子版和纸质稿,交研究生备案。《学院开课一览表》、《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只需PDF版)请各学院于研究生选课前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选课(退补选)时间:

选课时间:9月10日-12日

退补选时间:9月17日-18日

5、报送课程成绩单:2021春季学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课程成绩(包括补考成绩),按照管理系统课程顺序排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装订成册,请于21秋季学期开学三周内完成。

6、补考安排:开学报到注册后第一周安排研究生课程补考。

联系人:刘老师,88320875,944718096@qq.com

研究生课程信息备案表.xls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