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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逾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作者:陈婉君
发布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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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横向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科技项目的管理,提升学校科技项目执行绩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逾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第一批)。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1、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合同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 2、立项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且迄今为止累计科研到款金额为零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办理结题流程 结题可参照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1、项目负责人将横向委托单位开具的项目完成证明或结题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申请结题手续。如果累计到款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符的,须在结题文件里说明具体原因。 2、由于横向委托单位已经解体或发生人事变更等情况,现无法获得有效结题证明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结题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无法开具有效结题证明的原因,经所在学院(中心)分管科研负责人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上传至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申请结题手续。 3、立项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且累计科研到款为零的横向项目将统一进行挂档处理,所立项目不予定级。如遇特殊情况,请学院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相关材料统一上报科研院。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清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待清理项目清单随后发送到各学院(中心),请各单位加强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清理工作。 3、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列入学校“僵尸项目”清单,自2022年起不再允许关联学校科技项目执行绩效过程中产生的论文与专利成果。 4、挂档项目的委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将列入重点监察清单,后续相关科研项目立项审核中请各学院从紧从严处理。
联系人:科研院项目办 邵秀娟 883205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