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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陈婉君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kyy.zjut.edu.cn/default/news/id/7321

请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2月20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

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审批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受理。

(一)非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计划书申请书彩色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在2022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科研院。

项目负责人将学校审核盖章返回后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

(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仅指华东医药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计划书申请书并打印(各四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在2022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科研院。

项目负责人将依托单位转交后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

三、立项文件寄送

省基金办统一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邮寄给各依托单位,不再另行提供单个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计划书填报

省基金办:高 敏    0571-28170882

(二)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省基金办:郑圣彪   0571-85214970

(三)科研院:张昆  0571-883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