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3-01 浏览次数:

各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附件1)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附件5),现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相应的招生条件。

2.“朝晖特聘岗位”聘任人员在聘期内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时,审核其身份时视同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3.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申请者按类别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交学院办公室计A416,电子稿发研究生秘书邮箱(申请者可只提供电子稿)


注1:申请者扫码进微信工作群:VIAP[O1P`L54WW%9V88YMYU.png

注2:证明材料要求(与申请表、汇总表中的成果顺序一致,关键信息全,PDF格式):高水平论文提供发表的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及SCI/EI检索或源刊证明、CCF等级、SCI期刊分区等相关证明材料。授权专利提供含作者排名的授权专利证明书或科研系统专利证明。专著、教材提供封面等含作者排名的证明材料。科研获奖提供获奖证书等含作者排名的证明材料。

注3:电子稿命名规则:新建个人“2022硕导+姓名”文件夹,含上述附件2、附件3、附件4、佐证1套,文件命名规则:附件2/3/4/佐证+部门简称+姓名,例“附件2+网络所+张三”。

2.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位点所在学院将相关表格材料(附件2-附件4)于2022年3月7日下班前将电子稿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学院工作安排

  3月1日,通知发布,教师申请加微信群。

  3月2日,按学硕和专硕分开提交申请表、汇总表、佐证。

  3月2日周三中午12:30开始,计A418教工之家,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政策解读与咨询会,有相关问题的导师现场咨询。

  3月3日周四,初审结果反馈、交流、复核。

  3月4日周五,提交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月7日周一下班前,院学位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其他

1.已通过2022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已具有相应学位授权点2022年硕士招生资格,可不用再提交申请审核,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注:同时具备当年招生资格的学博、专博无须重复申请,但只具备当年学博或专博的导师,可直接招收学硕或专硕,如要招收另一类别硕士,仍需按上述要求申请。

2.联系电话:85290136,邮箱:blj@zjut.edu.cn。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

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5.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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