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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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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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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提名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 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 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 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 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意向报送 有推荐意向的单位请于4月8日前告知科研院。以便及时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学校公示(确有需要,在不改动公示内容的情况下,可以退改) 学校拟于4月26日公示。公示材料请于4月25日前发至zhangxj@zjut.edu.cn。 (三)省教育厅公示(不能退改) 省教育厅拟提名项目拟定于5月12日公示,学校推荐成果需于5月12日前完成所有完成单位公示、校内审核并提交推荐函。 (四)提名意见要求 1.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规定的写作要求 2. 落实“破五唯”要求,不出现“长江”“千人”等人才称号,不出现涉及论文相关指标的任何表述,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影响因子、分区、他引、高被引、ESI排名、热点论文、top等论文相关指标等等。 3. 表述客观,重点讲清成果创新点,不出现主观结论性评价。 (五)材料提交。 系统填报: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4日17:00。考虑到系统的不稳定性,建议于5月2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纸质稿提交:正式提名书纸件连同有关附件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经审核之后装订成册并于5月23日前报送科研院,学校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如有回避要求,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专用项目提交纸质提名书1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系人 通用项目 联系人:焦伟、陈源、邹晖 联系电话:010-66096865、66096358 邮箱:kjjl@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15 室 邮编:100816 专用项目 联系人:岳源、何立芳 联系电话:010-66097374、6609784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11 室 邮编:100816
省教育厅联系人:童振华 0571-88008980 校内联系人:张晓娇 0571-88320515 科研院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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