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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先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谋划新一轮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26年度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就征集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

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强化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围绕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环境与生态等领域,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问题,梳理凝练其中的核心与关键科学问题,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协同创新,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集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领域理论基础好、研究能力强的科研人员,围绕重点领域和方向并按照项目实施期限4年等要求填报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具体如下:

    (一)建议人及潜在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符合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并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每条指南建议潜在申请人应不少于2人。

(二)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三)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浙江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并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立项面上及以上项目。近3年我省新设立或引进的高校和科研单位另行与我办沟通确定推荐资格。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四)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学性。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具有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总经费为310万元/项左右)的申报要求,且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科学部和最新的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浙江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5.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6.请提出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内容的建议人,充分听取产业专家和企业专家意见,并须附省内潜在应用产业机构的推荐意见(见附件相关栏目)。

(五)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及其共同限项项目类型见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六)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企业和省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24日16:00前,上交至科研院。


请有意向申报教师于1月18日之前将《指南建议表》反馈至李琰琰处,谢谢!

 

省基金办联系人:叶璟  0571-28170887

校内联系人:黄诗洁   0571-88320204


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