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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含自筹项目)的通知已经下发。请项目负责人(含自筹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的网上递交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但需要根据包干制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承诺书(模版)填写上传承诺书(第一个附件);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通知》(浙科发监〔2023〕31号),凡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签订科技伦理承诺书,相关项目负责人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附件2),打印签字扫描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与任务书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2月14日16:00前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任务书的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二级单位在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材料认真审核后,于2025年2月16日16:00前通过统一上报至学校。

二、任务书上传

省基金办于2025年2月24日前完成任务书的审批工作。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2月25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并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交给科研秘书,由部门科研秘书统一盖章后报送东科教北213。项目负责人于3月10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任务书扫描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

科研院省级项目办公室 李露洁 88320515

省基金办联系人:

任务书网上填报

技术咨询:郑圣彪 0571-85214970

政策咨询:陈文强0571-86964972

包干制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2 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 终稿.docx].docx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填报说明.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