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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第四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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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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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浙工大发〔2025〕28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第四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工大发〔2025〕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浙江工业大学第四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设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简称卓越贡献奖)、教书育人优秀奖(简称优秀奖)和教书育人青年奖(简称青年奖)三类。 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每个学院(部)可择优推荐1位候选人,学工部联合研工部可在辅导员中推荐1位候选人,教务处联合研究生院可在一线教学管理人员中推荐1位候选人。 青年奖:每个学院(部)可择优推荐1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被推荐教师应为浙江工业大学在编在岗教师。 2.应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积极实施课程思政,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水平评议结果为A。无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行为。 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在教书育人岗位工作10年(含)以上,且在浙江工业大学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含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青年奖:在教书育人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3.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第一线,教学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书育人效果好,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敬重,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或教学管理第一线,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4.已获得卓越贡献奖的教师不再重复参评。 三、推荐流程 1.候选人推荐。学院教师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shenyanfei@zjut.edu.cn。学院将组织评议推荐。 2.资格审核和材料公示。秘书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网站展示。 3.网络推荐和专家推荐。秘书处组织网络推荐和专家推荐工作,确定10名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提名候选人以及10名青年奖提名候选人。 4.学校评审。学校评委会评选出学校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优秀奖和青年奖获奖正式候选人。 5.公示发文。秘书处将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优秀奖和青年奖获奖正式候选人报校党委批准,经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填写应真实、规范。如学校审核中发现信息虚假或疑义,或不符合参评条件,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且不补充参评名额。需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及扫描件。 2.5分钟工作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 3.教师本人课表(本学期有课教师,格式见附件3)。 4.候选人提供个人介绍(附件4)、工作和指导学生照片2张(jpeg格式、不低于300万像素、比例4:3),用于宣传和投票。 5.《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及扫描件。 组织开展教书育人贡献奖的推荐、评选,是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引导、鼓励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推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