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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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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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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现就校内推荐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依托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基地成员。 2. 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限报1项“尖兵”或“领雁”项目,如项目负责人尚有主持在研“尖兵”“领雁”项目(省重点研发项目)的,则不可申报,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才类项目、应急攻关项目、对口帮扶项目的除外(尚未完成项目验收公示的,均属于在研项目)。“领雁”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申请。主持在研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同年度获资助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3. 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参与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已有在研项目数2项则不可申报。 4. 实行项目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 二、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 “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请有需要申报的老师于10月9日11点前提交汇总表电子版至学院办李琰琰邮箱Lyy1981@zjut.edu.cn,学院收齐汇总,如有变化请10月20日(周一)上午11点前告知,学院当日将汇总表(部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稿+扫描版)至科研院省级项目办公室,科研院将根据提交汇总表清单审核尖兵项目。 2. “领雁”项目限额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参与评审的项目需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推荐报送(每个部门最多排序推荐3项),请有需要申报的老师于10月9日11点前 发学院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第二批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项目申报摘要 至学院办李琰琰邮箱Lyy1981@zjut.edu.cn,学院汇总后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评议排序,请最终申报的老师于10月20日(周一)上午11点前提交汇总表电子版终稿、各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申请书提交系统填报后生成版本)电子版至学院办李琰琰邮箱Lyy1981@zjut.edu.cn,学院汇总后,将汇总表(部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稿+扫描版)、各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申请书提交系统填报后生成版本)至省级项目办公室。 3. 各部门拟推荐申报的尖兵项目和通过校内评审的领雁项目申报人需于10月27日16:30前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申报书填报。 4. 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李琰琰,85290667,Lyy1981@zjut.edu.cn;省级项目办公室,李露洁,88320515,lilujie@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30日
各设区市科技局、宣传部、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国资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部署要求,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科技强省、文化强省、海洋强省建设,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2号)、《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方案(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5号)、《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等要求,决定启动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按照“2026年度省重大科技计划(‘尖兵’)项目榜单”“2026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领雁’)项目指南”进行网上填报。其中绍兴黄酒省地协同项目由绍兴市通过科管平台发布申报通知,另行组织申报。涉密榜单按照保密要求发布。 常见问题解答和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10月4日至10月28日17:30。 (二)审核推荐。“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领雁”项目推荐数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采用择优委托遴选方式的项目,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应经省级有关部门或设区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荐,并在推荐汇总表中说明理由,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总数的10%。 由高校院所等推荐的,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由地方推荐的“尖兵”项目,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省地协同项目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市、区)1:2联动投入,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2倍。 请推荐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10月31日17:30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其他要求。其他申报推荐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四)咨询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0571-85118011、81051436 2.业务咨询: (1) 领域咨询:相关领域榜单(指南)咨询电话详见科管平台。0571-87054109、87057036(重大处)。 “文化+科技”领域:0571-87057134(省委宣传部)、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深海智能装备与关键技术领域:0571-81052096(省海洋经济厅)、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深远海风电领域:0571-87059560(省国资委)、0571-87054019(省科技厅) (2)综合政策:0571-81051634、87054154、87054743、81051499、87054076(项目中心);0571-87054693、87054037(规划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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