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党工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文件和学校《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厚德健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厚德健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全校共评选“厚德健行先锋号”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厚德健行育人先锋”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30名、“厚德健行成才先锋”优秀学生共产党员40名、“厚德健行育人先锋”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主要是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在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在各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委工作部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组织员中产生,同时具有两年(含)以上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厚德健行先锋号”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2.深入开展 “厚德健行”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清廉,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4.认真抓好自身建设,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活动正常,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有效,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明显;
5.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师生党员群众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成效显著。
(二)“厚德健行育人先锋”、“厚德健行成才先锋”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践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应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当“厚德健行育人先锋”中示范带头作用突出,能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生产等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党员和群众公认。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应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当“厚德健行成才先锋”中示范带头作用突出,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积分排名在班级前列,并在社会工作、课外科技或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厚德健行育人先锋”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并能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
4.在“厚德健行”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
1.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各类别推荐名额见附件1(名额参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人数的比例确定)。
2.拟推荐的组织和个人需在本单位公示。
3.各单位请于4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书面一份,具体表格见附件2-5)及电子文本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核(邮件发至zzb@zjut.edu.cn)。
(二)组织评选
召开“厚德健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并公示。
(三)进行表彰
学校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厚德健行”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与贯彻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推荐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一个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在全校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更好地推动我校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党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