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各年级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汇总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09 浏览次数:


自今年起(2025年),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召开时间进行了优化,由原来的1月、3月、6月、9月,调整为3月、6月、8月、12月。会议召开日期一般默认为该批次申请学位的授予学位时间,即学位证书的落款日期(以2025年12月批次为例,默认的证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


计算机学院2025级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


计算机学院2022-2024级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详细版)


其中,每位毕业研究生均需按要求整理好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文件(系统申请+纸质佐证),详见如下文档:


学位操作手册-学生v1.3.1 (4).doc

3 科研成果申请补充说明(含系统、纸质).docx